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認識
“十二五”以來,全省各地以生活垃圾末端處理為中心,加快建設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基本實現了市縣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但隨著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面對持續、大量產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被動粗放的末端處理方式難治根本,一些地方設施超負荷運行、后續處理能力不足等問題逐漸顯現。要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必須在無害化的基礎上推進減量化和資源化處理利用,系統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各地要按照城鄉統籌、源頭減量、分類處置、綜合治理的思路,推動城鎮生活垃圾有效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不斷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努力建成綠色江淮美好家園。
二、明確目標要求
各地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根據本地的生活垃圾特性、處理方式和自身的管理水平,科學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辦法,明確工作目標、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編制垃圾分類工作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細化任務清單,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到2020年底前,居民主動分類的意識明顯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有效擴大,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三、認真抓好示范
切實做好合肥、銅陵全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城市建設工作,選擇淮北、滁州、宣城、池州作為省級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城市實施強制分類,各地新城新區要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各試點城市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推進廢電池、廢熒光燈管等有害垃圾單獨收運和處理工作,建立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的投放暫存、收運處置系統,進一步加強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管理,全面推廣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式。先行在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和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相關企業實施強制分類工作。2017年底前,在肥省直機關、中央駐皖單位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20年底前,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城區范圍內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公共機構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及時總結經驗,擴大試點范圍,探索研究適合全省特點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分批有序推進,逐步提高分類質量。
四、多元協同推進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結合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相銜接的收運體系,注重培養一批省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龍頭企業。積極構建“互聯網+資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網絡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通道,整合回收隊伍和設施,實現“兩網融合”。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提高全社會認識水平。采用“積分兌換”“綠色賬戶”和精神文明建設評比、榮譽獎勵等激勵形式引導居民實施分類投放;在健全垃圾處理法規和標準的前提下,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納入依法實施軌道,通過依法強制實施和利益驅動,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